招标频道
成都局集团公司成都动车段技术科(2025年第六批)业务外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9 业务外包   动车段   第六批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包件划分、计量单位、数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等见服务需求明细表(见附件2)。

包件号

服务名称

序号

车型

部件/项目

修程/内容

检修周期(天)(包括路程)

数量

单位

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税率

1

CR400AF受电弓四级修

1

CR400AF

受电弓

四级修

13

2

144970.75

13%

2

CR400AF电热开水炉四级修

2

CR400AF

电热开水炉

四级修

15

8

8539.12

13%

3

CR400AF废排装置四级修

3

CR400AF

废排装置

四级修

12

8

17053.17

13%

4

CR400AF空调四级修

4

CR400AF

客室空调(含压力保护阀)

四级修

12

8

69503.26

13%

5

CR400AF

司机室空调

四级修

12

2

25435.66

13%

5

CR400AF辅助空气压缩机、牵引电机冷却风机四级修

6

CR400AF

辅助空气压缩机

四级修

13

2

90528.41

13%

7

CR400AF

牵引电机冷却风机

四级修

13

8

16707.35

13%

6

CR400AF接触器四级修

8

CR400AF

50A以上电磁接触器

四级修

14

24

1349.64

13%

9

CR400AF

50A以上普通接触器

四级修

14

24

676.61

13%

7

CR400AF辅助锁组件(气缸)四级修

10

CR400AF

辅助锁组件(气缸)

四级修

18

52

1002.39

13%

8

CR400AF牵引变流器四级修

11

CR400AF

牵引变流器

四级修

17

4

418100.00

13%

9

CR400AF充电机四级修

12

CR400AF

充电机

四级修

17

4

32329.30

13%

10

CR400AF抗侧滚扭杆组成(扭杆组成、连杆组成、轴承座)四级修

13

CR400AF

抗侧滚扭杆组成(扭杆组成、连杆组成、轴承座)

四级修

14

16

40408.87

13%

11

CR400AF空气弹簧四级修

14

CR400AF

空气弹簧

四级修

11

32

20799.61

13%

12

CR400AF动车组整车四级修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15

CR400AF

动车组整车四级修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四级修

/

1

1628796

6%

13

CR400AF动车轮对(含轴承、齿轮箱)四级修

16

CR400AF

动车轮对(含轴承、齿轮箱)

四级修

20

16

143250.20

13%

14

CR400AF警惕装置脚踏开关、配管单元箱等12项部件四级修

17

CR400AF

警惕装置脚踏开关

四级修

14

2

4364.16

13%

18

CR400AF

便器组成及其附件+污物箱组成及附件

四级修

15

1

836978.66

13%

19

CR400AF

水箱组成

四级修

15

8

32389.75

13%

20

CR400AF

电能监控处理单元/电量计显示器

四级修

13

2

5638.45

13%

21

CR400AF

配管单元箱

四级修

12

2

8520.32

13%

22

CR400AF

车内压力开放阀

四级修

9

2

2731.51

13%

23

CR400AF

高度调整阀

四级修

13

32

954.00

13%

24

CR400AF

差压阀

四级修

11

16

486.25

13%

25

CR400AF

轴端接地装置

四级修

13

12

4239.33

13%

26

CR400AF

KWD联轴节

四级修

14

16

17612.00

13%

27

CR400AF

接地线座板、压板、碟簧座镀锌

四级修

11

1

20096.00

13%

28

CR400AF

抗蛇行减振器、横向减振器安装座抛丸、涂装

四级修

11

1

166537.19

13%

15

CR400AF风扇加热器四级修

29

CR400AF

风扇加热器

四级修

12

25

1628.88

13%

16

CR400AF司机控制器四级修

30

CR400AF

司机控制器

四级修

12

2

39845.03

13%

17

CR400AF前端自动车钩缓冲装置四级修

31

CR400AF

前端自动车钩缓冲装置

四级修

16

2

210958.13

13%

18

CR400AF开闭机构(含左右头罩)四级修

32

CR400AF

开闭机构(含左右头罩)

四级修

20

2

99612.57

13%

19

CR400AF避雷器四级修

33

CR400AF

避雷器(车顶)

四级修

15

2

3758.96

13%

34

CR400AF

避雷器(高压设备箱)

四级修

15

2

3758.96

13%

20

CR400AF踏面清扫集控箱四级修

35

CR400AF

踏面清扫集控箱

四级修

13

8

2318.03

13%

21

CR400AF踏面清扫器四级修

36

CR400AF

踏面清扫器

四级修

14

64

2042.37

13%

22

CR400AF自动过分相信号处理器、减振器四级修

37

CR400AF

自动过分相信号处理器(含车载感应器)

四级修

14

2

23318.11

13%

38

CR400AF

横向减振器

四级修

14

32

4613.50

13%

39

CR400AF

抗蛇行减振器

四级修

14

64

6981.65

13%

40

CR400AF

车端减振器

四级修

14

14

14836.63

13%

41

CR400AF

垂向减振器

四级修

14

64

5236.24

13%

23

CR400AF高压隔离开关四级修

42

CR400AF

高压隔离开关

四级修

14

2

21501.28

13%

24

CR400AF牵引电机定子四级修、浸漆

43

CR400AF

牵引电机定子四级修、浸漆

四级修

13

16

15029.00

13%

25

CR400AF牵引电机四级修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44

CR400AF

牵引电机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

四级修

13

16

10875.00

6%

26

CR400AF牵引变压器四级修

45

CR400AF

牵引变压器

四级修

16

2

369631.56

13%

27

CR400AF半永久车钩及缓冲装置四级修

46

CR400AF

半永久车钩及缓冲装置(缓冲器、压溃管)、连接卡环组成

四级修

20

7

51909.51

13%

28

CR400AF真空断路器及接地保护开关四级修

47

CR400AF

真空断路器+接地保护开关

四级修

13

2

62022.92

13%

29

CR400AF制动阀类四级修

48

CR400AF

防滑排风阀

四级修

20

32

3792.96

13%

49

CR400AF

平衡阀

四级修

20

16

2819.22

13%

50

CR400AF

BP救援装置-中继阀

四级修

20

2

5282.09

13%

51

CR400AF

溢流阀(B13.03)

四级修

20

8

1896.47

13%

52

CR400AF

滤清器(B13.06)

四级修

20

8

3521.39

13%

53

CR400AF

压力变换阀(B12.13)

四级修

20

8

10699.96

13%

54

CR400AF

空重阀(B12.06)

四级修

20

8

8127.56

13%

30

CR400AF供风制动部件四级修

55

CR400AF

主供风单元

四级修

15

2

118407.40

13%

56

CR400AF

制动夹钳常用左

四级修

20

16

16732.12

13%

57

CR400AF

制动夹钳常用右

四级修

20

16

16732.12

13%

58

CR400AF

常用制动夹钳

四级修

20

36

16088.58

13%

59

CR400AF

停放制动夹钳

四级修

20

12

25355.60

13%

31

CRH1A减振器维修

60

CRH1A

二系横向减振器维护保养

故障修

60

5

1469.00

13%

61

CRH1A

抗蛇形减振器

故障修

60

5

2316.50

13%

62

CRH1A

一系垂向减振器

故障修

60

5

1469.00

13%

63

CRH1A

二系垂向减振器

故障修

60

5

1582.00

13%

32

CRH1A冷凝风机、废排风机维修

64

CRH1A

冷凝风机

故障修

60

4

7968.76

13%

65

CRH1A

废排风机

故障修

60

2

9812.92

13%

33

供风制动阀类检修

66

CRH380A(L)、CRH2G

GAR14BD型主空压机恒温阀

三级修

12

100

13475.00

13%

67

CRH380A(L)、CRH2G

GAR14BD型主空压机断油阀

三级修

12

100

14171.00

13%

68

CRH2A、380A(L)

停放制动控制装置B8压力调整阀

三级修

12

224

2778.00

13%

69

CRH2G

停放制动控制装置B8压力调整阀

三级修

12

44

4157.00

13%

34

主空压机、真空断路器、集尘风箱维修

70

CRH2G

集尘风箱

故障修

60

3

28250.00

13%

71

CRH2G

真空断路器

故障修

60

1

35840.00

13%

72

CRH2A

主空压机

故障修

60

3

68161.00

13%

73

CR400AF

主空压机

故障修

60

2

160000.00

13%

35

动车轮对(含轴箱轴承更新)

74

CR400AF

动车轮对(含轴箱轴承更新)

五级修

16

8

157220.00

13%

36

CRH3A牵引电机定子、转子维修

75

CRH3A

牵引电机定子

故障修

60

3

62150.00

13%

76

CRH3A

牵引电机转子

故障修

60

3

50850.00

13%

37

CRH2A、CRH380A(L)、CRH2G、CR400AF(-Z)、CR300AF、CRH3A动车组轮对(换轴)

77

CRH2A、CRH380A(L)、CRH2G、CR400AF(-Z)、CR300AF、CRH3A

动车组轮对(换轴)

故障修
属地修

60

10

86485.00

1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3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4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空调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5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6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7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8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牵引变流器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9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10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11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12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铁科院审查通过的CR400AF型动车组四级修维修资质或制造厂家

13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轮对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14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联轴节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15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16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17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18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19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0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1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2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减振器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3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4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5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铁科院审查通过的CR400AF型动车组牵引电机维修资质或制造厂家。

26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牵引变压器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7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8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29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30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包件不可转包,允许分包。

(2)包件中制动夹钳的实际施修单位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制动夹钳分解检修资质(施修单位非投标人需书面承诺,为投标人须提供资质);

(3)具备动车组整车检修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或具备包件内至少一项部件检修资质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1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减振器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32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33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34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

(1)包件不可转包,允许分包。

(2)具备动车组整车检修资质的企业(或单位)或具备包件内至少一项部件检修资质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5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轮对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36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2)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3)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37包件: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不得转包分包(须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必须在满足第(1)项条件的同时满足第(2)、(3)、(4)项条件之一:

(1)须取得铁科院、铁路局、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企业之一审查通过的对应型号轮对分解检修资质。

(2)包件内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

(3)包件内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提供能证明为主机厂供应商/原制造商的相关文件)

(4)具有对应动车组制造厂家或对应部件的供应商/原制造商授权的对应部件维修资质。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

3.4.1本项目不接受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中被确定为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参与查询结果截图。

3.4.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情况(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4.3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5月至2025年5月)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行贿”(个人)、“单位行贿”(单位)的查询结果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须按国铁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进行作业,并承担作业范围质保期内相应责任(须提供书面承诺)。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获取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发售期:从2025年 6月23时00分起至 6月 123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