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P-YQC
项目名称:宿州市埇桥区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0万元
采购需求:宿州市埇桥区22个镇和2个示范园区(符离镇、朱仙庄镇、蕲县镇、芦岭镇、大店镇、栏杆镇、时村镇、夹沟镇、西二铺镇、桃园镇、曹村镇、大营镇、褚兰镇、顺河镇、杨庄镇、永镇镇、解集镇、大泽乡镇、永安镇、支河镇、灰古镇、桃沟镇、曹村开发区、农村示范园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须在省级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出具省自然资源厅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6月
至2025年6月1
,每天
0:00至12:00,
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