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编号:XCS
3. 招标人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4.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
5. 招标人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 本项目预算:22.911662万元
8. 本次招标内容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智能柜台维保服务外包项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9. 计划服务期:一年(最终以合同约定为准)。
10.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资金能覆盖本项目预算金额(事业单位除外);
(2)投标人须提供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营业办公场所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文件;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投标人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加盖第三方公章的原件或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维保智能柜(南天品牌和长城品牌)的原厂授权证明,且应使用与设备相匹配的原生产厂商的零配件,提供授权书和承诺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度企业财务报告(要求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入费用表(事业单位提供)、现金流量表及附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3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缴费所属时期),税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记录应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打印的社保缴费证明,能体现单位缴纳社保人数,付款方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由税务部门征缴社保的,须提供缴费证明和社保部门系统截屏并加盖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在本单位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12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直接缴纳人数不少于10人(必须包括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指定的被授权人)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社保缴纳记录的付款方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任何其他单位代缴资料不予认定;
(7)投标人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出现过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授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没有法律纠纷及法律风险,须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在本项目中如存在弄虚作假、欺骗、欺诈等行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本项目转包、分包或转让等,能够直接与招标人签署合同,须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采购人员工是否存在亲属关系,无论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均应对附件1-4中格式一或格式二进行选择,提供声明。(提供关于公正性的声明函);
11. 文件发售:2025年06月0
至2025年06月1
,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标书款):每套人民币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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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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