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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二期)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09 徐州市   安平  
项目名称: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二期)

预算金额:170.7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70.77万元

采购需求:

徐州市公安局慧安平台(二期),具体采购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开发部署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要求见本章条款项号u201c(六)u201d中u201c四u201d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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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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