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编号:海铁机招字48号
一、招商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机辆轮渡段。
二、招商项目名称:铁路轮渡南港、北港及四艘铁路渡轮商业联合经营
三、招商商业网点基本情况:本招商项目为海口机辆轮渡段铁路轮渡南港、北港及四艘铁路渡轮共6个商店,粤海铁3号、粤海铁4号船咖啡厅以及可能开展的其它商业经营(合作过程中以双方协商为准),具体如下:
1.各网点经营面积以交付(验收)确认单为准。
2.各网点提供的水、电、空调、排污等接入技术条件及附属设施设备按招商方通知交付的情况为准。
3.招商人根据既有规划,结合港船具体实际,可能适当调整业态布局及网点数量,不承诺业态布局及网点数量与原招商一致。
四、竞商人资格要求
1.竞商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经营户不得参与竞商),注册资本须达到500万元及以上。
2.截至2012月3
,竞商人成立并运行
三年以上(含公司名称变更前
)。
3.竞商人公司经营范围应包含竞商商业网点的经营业态(零售和餐饮)。
4.竞商人竞商范围的限制:
为保证经营的实力和经验,竞商人必须在全国开办1家及以上零售点和1家及以上餐饮店,附营业执照、实体照片等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店铺属于竞商人实际经营,招商公告发布后发生变更零售、餐饮店名称或法人代表的视为不响应资格要求)。
5.竞商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
6.竞商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广州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在召开本次招商评审会之前,竞商人在广州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商。
五、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1
(
8:30-12:00,
14:30-17:30,节假日除外)。截止
:2025年6月1
17:3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