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2025年至202东新木垒大石头风电一场售电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与。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在新疆木垒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为1000MW,其中:6.7MW风机50台;8.35MW风机45台,10MW 风机29台;项目配套100MW/200MWh的电化学储能),以保障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025年-202最大限度降低弃风限电率,提高场站电网调节能力,增加场站生产收入。
2.3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4计划工期:55历天。
2.5招标范围: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在新疆木垒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为1000MW,其中:6.7MW风机50台;8.35MW风机45台,10MW 风机29台;项目配套100MW/200MWh的电化学储能),以保障东方电气新能科技(成都)有限公司2025年-202最大限度降低弃风限电率,提高场站电网调节能力,增加场站生产收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7授标原则: 整体授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证明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近两年(2023年6月至投标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承接过3个新疆新能源项目或类似项目的电力交易代理服务业绩,提供项目清单及对应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近2年(2023-20)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2年的)财务(需提供2023-20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2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4、信誉要求;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自2025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未出现与履约能力密切相关的诉讼、仲裁情况说明及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信誉要求进行联网复核,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截图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04 09:00:00前(北京,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和进行投标报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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