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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中医院关于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房屋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3 房屋改造   基础设施   镇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房屋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6049

预算金额(元):1274600

最高限价(元):12746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房屋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2746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镇宁自治县中医院2025年“两专科一中心”房屋改造、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范围为施工设计图纸,新建工程包含总平花池2个、停车场161.6m2、综合楼、办公楼(门卫室、监控室)、公厕、水池,改造工程为对中医院一、二层局部地面、墙面、天棚进行改造,其中综合楼建筑面积205.84㎡、办公楼建筑面积45.8 2㎡、公厕建筑面积为9.61㎡,维修改造建筑面积为575.94㎡。相关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签订合同后180个日历日完成项目所有内容。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⑨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⑩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承接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企业划分标准”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根据相关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原件,详见磋商文件附件)”的,则无需提交“6.1一般资质要求”中①、②、③、④、⑤、⑥、⑦、⑧要求的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以上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请投标单位将以上资格文件材料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6月1至2025年06月2,每天00:00至11:59,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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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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