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医院连廊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3 江源   连廊   白山市江源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采购计划--

2.项目名称:白山市江源区人民医院连廊改造工程;

3.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0.7666万元;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具体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历天完工;

7.建设地点:白山市江源区人民医院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供应商本公司进行注册,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须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125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对公司材料和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6月1至2025年06月2,每天08:30分至16:30分(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5年6月29时00分(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