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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地区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项目钻探采样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3 调查   水质量   水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TCC2

1.2项目名称:某地区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项目钻探采样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59.16万元

1.5★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59.16万元。最高限价:土壤钻探采样单价不超过160元/米,地下水监测井(63mm直径)建设单价不超过300元/米,内径不小于110mm的地下水监测井(井管内径不小于110mm)单价不超过400元/米,地下水监测井成井洗井单价不超过220元/口,设备运输搬家不超过30000元、进场费1000元/台班(预计进场4次)(包括土壤采样费用、地下水监测井建井费用、施工人员工资及保险费、采样设备折旧及相关材料费、设备进出场费、水电费、燃油、食宿、交通差旅、安全管理、劳保以及其他与钻探采样生产有关的相关费用、税金等)。

1.6采购需求:招标人拟选择1家单位,承担某地区地下水质量现状调查项目钻探采样,主要承担深层土壤钻探采样、地下水监测井建井等工作。工作内容为某地区土壤钻探及地下水建井工作,土壤钻探约1020米(170点位,深度6米),地下水监测井建设约1020米(170点位,深度6米)及255口地下水监测井成井洗井工作。

1.7★服务要求:根据统一部署和甲方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并提交成果且确保通过验收。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具备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即20度财务报告,如20财务报告暂未出具,可出具2023年度财务报告,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提供公司成立之后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具备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本次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2012月以来),至少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2.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2,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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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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