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采购方式为:直接选定
2.采购理由
理由:山东省路桥集团菏泽建设有限公司于2010月2
通过公开竞争性选拔方式确定宁津预制件项目压制构件劳务作业单位为山东高速新动能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宁津高速业主要求,将部分预制边沟盖板更改为压制边沟盖板,由此出现新细目边沟板压制作业。本项目目前仅有一家小型压制构件作业单位为山东高速新动能科技咨询有限公司,该单位拥有充足的作业场地与作业设备,对压制构件作业工序较为熟悉。已调配的机械设备和工人能快速投入压制构件作业工作,保证作业进度,避免资源浪费和
延误。且该单位在与公司合作期间,作业质量和作业进度均满足要求,能配合公司各项工作安排。经计算,新增金额超过了原合同金额的30%。根据《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分包和劳务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三章第二十二条(三)直接选定仅适用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的情况:10.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出现新增清单项或工程量增加超原合同额30%的,且本项目现有此类供应商具备相应作业能力的。现申请采用直接选定的方式,将新增预制边沟盖板工程量分配给山东高速新动能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内容及范围
(1)项目概况
包件1:本项目为山东省路桥集团菏泽建设有限公司宁津高速预制件项目,为济南至宁津高速公路工程生产小型预制构件。(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共分为1个包件,具体信息如下表。表1-1各包件信息表
包件序号 |
包件名称 |
作业内容及说明 |
拟选拔数量 |
备注 |
包件1 |
压制构件劳务作业 |
压制构件劳务作业,包含压制混凝土边沟盖板等内容。 |
1 |
|
合计 |
1 |
4.竞选人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
表1-2各包件资格要求表
适用包件 |
资格要求 |
包件1 |
(1)竞选人应为注册并合格的劳务单位,企业信誉良好。 (2)在山东高速招标管理平台注册并不代表已成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权属单位认定的注册并合格劳务单位;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不接受联合体;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竞选; (7)资质满足下列各要求之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2)每个竞选人最多可以参与2个包件的竞选,只允许成交1个包件。
5.拟邀请供应商
包件1:
(1)山东高速新动能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6.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2025年6月1
9:00到2025年6月1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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