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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业大学商学院上海产学研基地项目装修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3 装修   哈尔滨工业   装修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商学院上海产学研基地项目装修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24.18604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4.18604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2。每逾期1天,按合同总价的0.1%罚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划分标准为准。标的名称为“商学院上海产学研基地项目装修施工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2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3项目经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3.4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3.5管理人员: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需要配备的人员应符合企业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要求,配置企业和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6社保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参加本项目响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参加本项目供应商的合法在职人员(非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其近6个月内任意2个月(2012月至今)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3.7财务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度的真实有效的企业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1年的企业,须出具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6月1  至 2025年06月2,每天8:30至11:30,13:30至16: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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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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