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天津市西青医院2025年电梯维保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0 09点30分(北京
)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医院2025年电梯维保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1.0万元 最高限价:51.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价(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否 |
51 |
51 |
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
天津市西青医院2025年电梯维保采购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为项目评审结束
之前“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
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4.2025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5.提交投标截止
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
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投标人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及载货电梯及自动扶梯,施工类别需包含安装、维修,等级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载货电梯及乘客电梯及自动扶梯,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参数不小于1.75m/s】,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三)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5年06月13日到 2025年06月2
,每天
09:00至11:30,
13:30至16: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