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项目城区管网完善工程-管网清淤及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1标段管道检测清淤修复设备租赁(第三批)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项目城区管网完善工程-管网清淤及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1标段管道检测清淤修复设备租赁(第三批)招标人为中交疏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管道检测清淤修复设备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香格里拉市纳帕海流域美丽河湖项目城区管网完善工程-管网清淤及修复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1标段。
2.2 工程地点: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建塘镇。
2.3标的物:管道检测清淤修复设备租赁,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设备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暂定
租赁 |
1 |
履带式沥青混合料摊铺机≤3.6m 燃气加热 |
装载质量:15t |
台班 |
470 |
2 |
混凝士输送泵车 ≤30m 60-75m³/h |
输送量:75m³/h |
台班 |
420 |
3 |
履带挖掘机 2.0-2.5m³ ≤6000kg 反铲 |
斗容量:2m³ |
台班 |
380 |
4 |
平板拖车 |
装载质量:40t |
台班 |
420 |
5 |
单钢轮振动压路机 10-15t100-180kN液压 |
工作质量:15t |
台班 |
360 |
6 |
自卸汽车 12-15t |
装载质量:15t |
台班 |
350 |
7 |
履带推土机 ≤100kW 直倾铲 标准履带 |
功率:75kW |
台班 |
460 |
8 |
载重汽车 15-20t |
多功能高压疏通车 16T |
台班 |
74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平台》注册的供应商。
3.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设备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设备的生产或租赁。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近两年(2023-20)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且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
3.5经营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2022年至今的类似业绩;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黑名单中;
3.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