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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南北校区部分屋面防水修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15 防水   修缮   屋面防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23

项目名称:南北校区部分屋面防水修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4.9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4.9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南北校区部分屋面防水修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总工期3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日历天;预算编制周期历天;施工工期3历天。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2供应商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3拟派项目人员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②施工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 20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承诺只承担本工程;③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20至今至少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施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3.4 供应商基本信息要求:供应商基本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执业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3.5 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7 若联合体投标,第3.4-3.6项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6月1  至 2025年06月2,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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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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