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开发区限值限量监测监控运维与环保管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8.00万元
采购需求:
保障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监测系统各仪器正常运行(空气自动检测站、空气微站、水质自动监测、部分设备更换,设备完好率100%)及环保管家工作(企业业务培训、企业环境问题排查、限值限量表格填报、人员驻点、项目准入咨询)。具体详见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接受非中小微型企业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2025-06-27 15:00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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