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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永康东站2号、4号、8号集装箱专用门吊大修和丽水站门吊大修谈判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17 集装箱   吊大修   铁道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谈判方式采购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永康东站2号、4号、8号集装箱专用门吊大修和丽水站门吊大修谈判采购项目(第2次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需求单位为浙江省交通集团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需求为浙江省内,就永康东站2号、4号、8号集装箱专用门吊大修和丽水站门吊大修项目分2个标段(包件),第1标段:永康东站2号、4号、8号集装箱专用门吊大修,成交人与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温州金温铁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服务期限9历天;第2标段:丽水站门吊大修,成交人与浙江金温铁道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服务期限3历天,提供服务。资金来源为自筹。暂估采购数量 1项2个标段 预算276万元,控制价 276 万元(第1标段216万元,第2标段60万元)。因采购需求明确,但有多种实施方案可供选择,采购人需要与供应商交流谈判和比较分析后,研究确定实施方案的,拟采用公告邀请采购的方式进行谈判采购。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依法办理主体资格公证认证的境外公司,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须资格,一般纳税人;具有相应资格能力,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必须提供国家(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投标产品B级或以上设备生产制造许可证资质。

(二)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以合同协议书签订为准)至响应截止止,有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合同(附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应完整明晰可辨)的复印件至少2份。

(三)项目组人员要求:现场负责人及作业人员须持相应工种对应的特种作业上岗证。

(四)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制件)。

(五)信誉要求:

(1)供应商或其授权代表未被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取消参加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包括但不限于灰、黑名单,标的物品类D级供应商等情形)。

(2)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供应商自2021年01月0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以法院判决书判决为准)。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2个标段(包件)进行响应,且允许中2个标段(包件)。

5、其他:/。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网上下载2025-06-18 00:002025-06-20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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