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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投保综合财产险、电梯财产损失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8 责任保险   电梯   保险  
一、招标条件

受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投保综合财产险、电梯财产损失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牡丹江市分公司投保综合财产险、电梯财产损失险、公众责任保险采购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MDJ

2.3招标内容:投保综合财产险、电梯财产损失险、公众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采购预算:28.72万元

2.6报价方式:按总价方式进行报价(单位:人民币)

2.7技术(服务)关键要求:

   2.7.1.发生理赔事故时,经过审核和定损评估后,建立快速理赔通道,提高理赔效率和质量。

2.7.2.赔付方式以现金、银行转账、支票支付方式支付收益人。

2.7.3.理赔最高限额

(1)公众责任险:每个网点每次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60 万元,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 20 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20 万元,每次事故人身伤亡赔偿限额 100 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100 万元,累计赔偿限额 500 万元。

(2)财产综合险:水箱、水管爆裂赔偿限额 17758.04万元,机器设备赔偿限额 3333.67 万元,房屋建筑赔偿限额17758.04 万元,家具赔偿限额 98.41 万元。
(3)电梯财产损失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 1008.66万元,附加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1008.66 万元,运载货物赔偿限额 5 万元,乘员携带的财产物品损失(每人)赔偿限额 1 万元,人员伤亡(每人)赔偿限额 20 万元,抢救及医疗费(每人)赔偿限额 5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3.9.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财产综合保险、电梯损失保险、公众责任险。提供2年内此险种业务业绩,具备足够的赔付能力,为投保人提供可靠的经济补偿。

3.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1.列入中国邮政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

线上报名获取招标文件:2025年06月1 8:30 分—2025 年 06月2 16: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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