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0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2190064.08元
采购需求:为解决陈营孜安置区雨水排放问题,计划在原规划的西二环东侧,新建一道雨水管道,设计管径2400mm,本项目起点为胜利西路,下面终点为三八沟,全长226米。本次计划采购内容为雨水管道施工。
合同履行期限:6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 6 月 18 日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每天
0:00至12:00,
12:00至24: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