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上海振华重工ZPMC(HF)-ZB2025-06-105船运事业部日照4台轨道吊+沧州1台轮胎吊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8 轮胎   运输   上海振华重工  

公告截止:2025-06-23 12:00:00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

招标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

1.4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沧州1台轮胎吊+日照4台轨道吊运输

1.5

项目编号

ZPMC(HF)-ZB2025-06-105

1.6

资金来源及比例

招标人,100%

1.7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

招标范围

此项目为沧州1台轮胎吊+日照4台轨道吊运输的招标。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沧州1台轮胎吊+日照4台轨道吊运输的技术方案、海运作业、管理、安全及保险(船舶险)、运费税、订舱费、靠离泊手续、“通航论证”“靠泊论证”以及“超能力靠泊”等相关靠离泊手续费用、两港港使费、引水、码头费、拖轮、警戒船、带缆、海事协调费、滞期费、引航困难作业费、代理费、人工、财务、管理及服务等其他全部费用。

1.项目编号:ZPMC(HF)-ZB2025-06-105

2.项目内容:沧州黄骅1台轮胎吊运输+日照4台轨道吊运输

2.1(计划8月20于振华小南通基地发运)

A.货物信息:

一、1台轮胎吊( 重量155吨左右,具体参数见附件)

二、4台轨道吊(37m轨距轨道吊2台:重量约322t,28.5m轨距轨道吊2台:重量约308t具体参数见附件)

B.卸货港信息:

一、黄骅港

前沿水深:码头标高6.0m,前沿底高程为-13.6m

泊位长度:码头岸线总长1057m,单个泊位长度约250m

是否有靠泊吨位限制:靠泊等级5万吨级

是否有桥/电缆限高:无

二、日照港码头

标高6.1m,水深-12m,单个泊位约250m

3.船舶要求

3.1(1)外租船装载1台轮胎吊+4台轨道吊装货甲板面积:甲板可用长度不得小于130米,可用宽度不得小于42米。甲板强度满足海运要求。装载状态下需满足最大干舷5.5m。

(2)船舶证书齐全,船员证书、保险齐全。

(3)有重大类似运输优先。

(4)施工期间必须有船东代表到达现场对接,利于现场管理。

(5)船舶总布置图、型值表、型线图(CAD版)。

(6)投标船舶经过项目部验船才允许投标。

(7)船舶运输费用以承兑汇票结算。

(8)接受拼船发运。

4.发运、到岸和装、卸货码头:

(1)沧州1台轮胎吊+日照4台轨道吊为振华小南通基地码头装货,于2025年8月2装船,轮胎吊卸货地点为黄骅港、轨道吊卸货地点为日照港。

可参考附件相关水文情况,具体以招标人提前通知为准。

注:上述均为暂定,以招标人提前7天通知为准。相关水文情况,具体以招标人提前通知为准。

(2)船东需负责办理船舶靠离泊手续、“通航论证”“靠泊论证”以及“超能力靠泊”、在建码头需要办理相关通航评审以及靠离泊评审。

(3)货物卸下后,工装设备需15天内随船返还振华小南通基地码头(或者陆路运输返还)。

5.装卸、绑扎条款:

(1)货物装卸、货物绑扎和解绑由租船人负责,装货之前的甲板、货舱清理,围板、栏杆等干涉结构拆除由船东自行安排并承担费用。卸货后工装运回装货地及甲板清理由船东自行负责。

(2)从船舶靠妥装/卸港泊位并作好一切可装/卸货准备后,租船人需:8天免费完成装船和绑扎,8天免费完成在黄骅港、日照港的解绑和卸船(含卸船等待),所有免费装卸均可合并使用。

(3)船东应密切关注天气、海况预报,及时就项目装货窗口与租船人保持沟通,并服从租船人安排。

6. 自船舶装船前一周至卸货完毕,每日12:00按下述格式向招标人报告船舶动态:

(1)船舶经纬度;

(2)航向/航速;

(3)船舶所处水域的风、浪、涌情况;

(4)船舶横摇角度/周期;

(5)船舶预计抵达

2.2

交货期/工期

交货期/工期:计划8月2装船。

(具体以招标人提前通知为准。)

2.3

交货/施工地点

装港:振华小南通基地

卸港:黄骅港、日照港

2.4

质量标准/目标

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R质保期:/,

质量保证金:/。

2.6

付款方式

可包括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金融服务

2.7

包件信息

本项目分/ 包件。

具体信息:包件1:/;

包件2:/ ;

......

3.1.3

具体业绩要求

£无

R有,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

3.1.7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R无

£有,要求:

3.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R无

£有,要求:

3.1.10

其他要求

R无

£有,要求:

3.2

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4.1

资格审查方式

R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4.3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2022年-20

5.1

报名截止

以设置为准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以设置为准

7

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雁飞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电话:31192671

邮箱:shenyanfei@zpmc.com


第一卷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另页)

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2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3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4招标项目名称: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5招标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6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7 招标项目评标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2交货期/工期: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3交货/施工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4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5质量保质期及质量保证金: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6付款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7 包件信息: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财务要求: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业绩要求: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1 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具体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4 信誉要求:良好的商业信誉;

3.1.5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3.1.6 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3.1.7 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9 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由招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1.10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交集团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8)被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的投标人,管控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9)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 资格审查资料

4.1 资格审查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公告第3.1款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评标委员会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2 所有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3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公告第3.1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技术实力、设备配置等以证明投标人拥有足够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经销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生产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1);

(5)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6)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0)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市场通用商品无授权贸易商货源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