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
(1)项目内容:为确保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本项目采购公积金中心业务短信服务,并提供本地化部署的短信发送系统运维服务。通过采购短信服务,提升群众满意度,切实履行“服务于民”“满意在民”的服务宗旨。(详见采购需求)
(2)采购数量:一项。
(3)主要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预算:22.44万元。
(5)交货或服务
:按合同约定。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验收方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
(8)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不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已成功报名获取本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1一般资质要求:
①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备查);
③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2特殊资质要求:无
(备注:①以上资料在开标时,除第②、③条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外其他的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作为资格审查材料,单独密封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开标时除了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1份)外,原件备查。②开标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材料未一并递交的、提供资料不齐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③如在招标文件中有要求原件备查的证明材料,应在标书中提供清晰复印件并加盖鲜章;④备查的证明材料应当由投标人随身携带,在需要提交时按时提交并提供证明材料名录。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⑥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内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核验无误后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温馨提示:请勿将资格审查材料及原件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2025年 6 月 19 日09:00至2025年 6 月 25 日16:00;;
(2)招标文件发售价格:200.00元/份,售后一概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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