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5年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印刷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56,216.74元
采购包1(2025年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印刷品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556,216.74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56,216.74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C23090199-其他印刷服务 |
2025年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印刷品采购 |
1(年) |
否 |
本项目为“2025年福建省福清市医院印刷品采购项目”,具体详见附件。 |
556,216.74 |
工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自接到采购人印刷任务起7天内完成印刷品交付,如遇紧急任务,按采购人要求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供应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 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 2025-06-18 至 2025-06-25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
00: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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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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