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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二航局扬州内河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施工项目碎石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19 碎石   中交二航局   中交二航  

公告截止:2025-06-24 17:00:00

中交二航局扬州内河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

工程施工项目碎石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交二航局扬州内河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工程计量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碎石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扬州内河港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区)码头工程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境内,宝应县城北,京杭运河东岸,位于八浅预制构件厂码头上游 783m~码头上游 1900m,泾河镇黄埔集镇以南约 2km,宝应运河二桥上游约 4km 处。本工程采用挖入顺岸式布置型式,同步对京杭运河该段航道进行局部改造。拟建 14 个 2000 吨级泊位,其中多用途泊位 3 个,件杂货泊位 3 个,散货泊位 8 个。泊位总长度 1117m。

2.2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碎石

包件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包件

招标数量:24000吨

交 货 期:约2025年7月

2.3交货地点:江苏省扬州内河宝应港区城北作业区(北港)码头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

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规定;经营范围符合投标项目需要;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生产供应能力要求:

生产商须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在投标包含的区域内有产品供货能力;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经销商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销售合同。

3.3财务能力要求:

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及银行资信,(提供2022年-20财务报表)。

3.4体系认证要求:无。

3.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有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3.6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2022年至今供应的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单个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供货业绩至少1份。

3.7履约信用要求: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组成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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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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