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塔湾街地铁口项目营销业务外包服务
2、招标编号:LNZB-ZBT2025-8015
3、招标人:沈阳地铁晨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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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建设地点:辽宁省沈阳市
7、项目概况:塔湾街地铁口项目为住宅与商业相结合的开发项目。项目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西,毗邻塔湾街、昆山西路城市主干道,地铁10号线塔湾街站位于本项目地下,十余条公交线路密集铺排,快捷便利。项目占地面积14581.0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970.77平方米,规划9栋单体,商业比39.64%,绿地率20%,户数231户,停车位273个,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根据相关要求进行配建,项目销售总货值约3.7亿元。
8、招标范围:塔湾街地铁口项目营销销售业务外包服务,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对房地产开发营销各岗位专业人员的需求提供足够的、与外包业务所需技能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以保证项目营销销售业务顺利进行,保证销售工作进度合理以满足招标人要求。
具体详细见招标文件及《服务标准及要求》。
9、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服务期自2025年8月至2028年7月3
,服务期为109
历天。具体服务起始
以甲方下发的开工指令单为准,结束
以甲方下发的终止指令单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应具备能够为本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营销销售业务外包等相关业务服务的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需提供近五年(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
止签订的)类似营销业务外包服务业绩1个,金额不小于300万元。(投标人需提供合同主要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提供分公司业绩,如提供分公司业绩还需提供分总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
(4)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2025年6月1
08时30分---2025年6月2
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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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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