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井陉县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井陉县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招标人为井陉县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1套、乳化沥青设备1套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新建井陉县宏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搅拌站项目;2.1.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天内供货安装完毕2.1.3交货地点:井陉县南王庄乡南王庄村西行300米
2.2招标范围:环保型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1套、乳化沥青设备1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或为其他组织;3.1.1.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投标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正式唯一专项授权书(若制造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制造商或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制造商在国内的总代理需提供有效授权证明文件);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 后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仅查询投标人本身,不含其分公司。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20至2025-06-25,每日 09:00时至11:30时, 14:30时至17:00时(北京 ,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