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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第二包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0 自动监测站   监测站运行   生态环境  

项目概况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09时30分(北京)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财招标采购-2025-32
2、项目名称: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7,862,400.00元
最高限价:78624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汴财招标采购-2025-32-2 开封市生态环境局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第二包段 1375920 137592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服务内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5.3、服务地点:采购(招标)人指定地点
5.4、运维服务期限:自交接之日起1年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法律、规范、标准等规定
6、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期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6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直接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4、投标人可参与多个包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为一个包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若一家投标人同时为多个包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包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包段分别提交。(提供书面声明)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13日,每天09: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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