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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开封支队装备建设项目(八次)-第二十二包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0 消防救援   装备   自然灾害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开封支队装备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9,753,150.00元 最高限价:3975315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汴财招标采购-2024-65-1 开封市消防救援支队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开封支队装备建设项目第22包段 1320000 1320000 0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
第22包段(包名称及数量(辆)):汽车起重机(吊车)1;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交货期:
第(1-15)包段:①自样品验收合格之日起3历天,合格样品须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内提供。②交付的货物必须是发布中标公告后生产日期(验收时,提供证明或原材料进货证明)。
第(16-25)包段:采用进口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历天,采用国产底盘投标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5.5、验收标准:合格、符合相关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5.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保期:
第(1-15)包段采购装备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第(16-25)包段采购车型整车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5.8、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5)个包。
第22包段:采购汽车起重机(吊车);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质保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46号);(2)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19号);(3)执行《开封市财政局文件》(汴财购3号)(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68号);(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141号);(6)执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9号);(7)执行《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8号);(8)本项目共计25个包段,项目第(1-9)包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项目第(10-25)包段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特此说明:本项目(八次)招标的为第二十二、二十四包段,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关于本项目(八次)招标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第9条“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选择“是”的原因为该项目第(1-9)包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且该项目开始前在政府采购网项目备案时只能按照项目整体情况选择“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选择“是”,此项为固定格式,在发布该项目(八次)招标公告时系统中不能更改,自动生成。故本项目(八次)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第9条“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与一、项目基本情况第4条表格中“是否面向中小企业:否”不一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3年度或20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
3.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附件提供承诺函)。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为2025年1月以来月报、季报0申报报表或税局出具的2025年1月以来的无欠税证明)。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附件提供承诺函)。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证明文件附件提供承诺函)。
3.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符合性审查前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8本项目第(16-25)包段投标人须为所投车辆的生产企业,交车时(整车)必须是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对应车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合格产品(须提供工信部官方查询平台查询截图和网址链接),并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承诺函(固定格式)。 三、获取招标文件 1.:2025年06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1,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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