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外迁工程1标段经理部自购物资,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外迁工程1标段经理部。具体为本标段工程所用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外迁工程1标段经理部。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工程名称: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外迁工程1标段
2.1.2工程地点:天津市北辰区。
2.1.3资金来源:专项债。
2.1.4 工程内容及规模:
项目新建收费站位于北环铁路与杨北公路之间,起点桩号为 K9+975,终点桩号为K10+668,长度693m。新建收费站规模采用9进8出,新增占地约52亩,施工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房建工程,同时对现状天津站及津榆站进行改造,项目投资1.1亿元,新建上堤路 23 条。
2.1.5建设单位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为天津市国腾公路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工程开工日期2021年1月2,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6月3
。
2.2 招标内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津蓟高速公路天津站外迁工程1标段经理部所需沥青混凝土。规格型号、数量等情况详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沥青混凝土资格要求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ISO9001认证等。
3.1.2生产能力要求::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财务报表为准),投标人须出具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1.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熟悉工程建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1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三年内的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大中型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三年内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022年1月
至开标之日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对方单方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其下属单位列入 “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名单”、“分级管理名录”内并处于限制交易期内;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一份。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
3.1.7其他要求:代理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公章(鲜章);提供相关组织供应方案及措施。投标人需在报名后会同招标人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同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为:2025年6月2
8时00分-2025年6月2
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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