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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塔城2×660MW煤电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A标段-#1机组建筑安装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21 煤电   机组建筑安装工程   煤电一体化  
1 采购条件
本中国电力塔城2×660MW煤电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A标段-#1机组建筑安装工程(采购项目编号:FC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已落实 ,采购人为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采购。
2 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托里县。
(2)建设规模:建设2台660MW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设施。
(3)建设工期:本项目暂定2025年7月主厂房垫层第一罐混凝土浇筑,计划总工期为26+2个月。
2.2 采购内容与范围: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力塔城2×660MW煤电一体化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施工A标段-#1机组建筑安装工程,内容主要详见第五章 技术条件书。
3 应答人资格要求
应答人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3.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机构。应答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标体系认证证书。
3.2 业绩要求:自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为准),分别具有不少于2个已投运600MW(含)以上燃煤项目主体工程施工业绩(每个项目单机容量为600MW及以上,施工业绩需包含建筑安装或者安装,含联合体业绩)。
3.3 项目经理:须具有10年以上电力系统工作经历,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可查询,并在有效期内;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此项承诺);须提供自201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为准)担任过2个600MW(含)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主体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并提供最近1年的社保证明(附注册证书扫描件、安全B证扫描件、载明项目经理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安全负责人1名,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应答人不存在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应答的情形,不在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中,且未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6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公告: 2025 年 6 月 21 日 10 时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 10 时 (北京,下同)。
采购文件获取: 2025 年 6 月 21 日至2025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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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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