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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海船设备租赁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3 设备租赁   航道局   中交  

公告截止:2025-06-28 10:00:00

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海船设备租赁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自有,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海船设备租赁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南汇东滩N1及周边库区工程渣土消纳运作服务项目于2019年11月启动,服务期暂定10年,项目主要将上海市城市工程渣土通过黄浦江岸线中转,通过水运至渣土消纳场,解决城市工程建设渣土消纳难题,保障其施工进度;同时,通过渣土水运,达到了节能减排的效果,大大降低了城市道路的运输压力。

2.2包件划分及招标范围:海船设备租赁,主要工作内容为提供海船设备、用于共青码头-N1库区和横沙新洲一期卸点之间的渣土运输作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设备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体系认证要求: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4)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至投标截止,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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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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