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集装箱水陆联运项目(中盐长江盐化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门到港”、“前置门点”、“门到门”,到达地点分别为东北地区、内蒙古、上海、广东、福建、广西、海南等,全年预计运输量为45760吨。(具体到达点及运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共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运商,入围3家承运商,并确定淡、旺季月度询比采购最高限价。当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数量≥3家时,确定3家入围承运商;当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按照废标处理。
第二阶段:在3家入围承运商中确认7月份承运资格。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日期起一年。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3投标人不得为《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承运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承运商黑名单》中列入的企业;(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4投投标人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若不具有《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第三方船运公司承运,须提供与第三方船运公司所签的船运保障合同或双方签订的承诺书以及第三方船运公司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双方公章)
3.5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至递交截止日)须提供一份集装箱水陆联运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合同中须体现运输方式)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9:30分至2025年7月1
16:30分,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2025年7月1
9:30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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