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烟施伟策2025-2028年度燃气设施维保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烟施伟策2025-2028年度燃气设施维保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YNYX-2025-0487
2.3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中烟施伟策(云南)再造烟叶有限公司厂区内所有天燃气管道及调压设施、阀门、仪器仪表,液化石油气管道及调压设施、阀门、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故障处置、应急修理、设备技改、性能测试、安全巡查、隐患整改、仪器仪表定期检验等。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项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常里蔡官屯89号,甲方指定区域。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7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8 出资比例为:100%。
2.9 项目暂估金额:360000.00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单位自2021年1月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20度)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 其他资格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应包含公用管道安装GB1。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2025年6月2
至2025年7月
,每天
9:00时至12:00时,
13: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