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频道
定边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定边县村“两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24 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   经济责任  
项目名称:定边县村“两委”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任期与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审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8,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8,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审计服务 2885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8,500.00 288,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2(审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审计服务 2905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90,500.00 290,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3(审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9,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3-1 审计服务 2895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9,500.00 289,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包4(审计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89,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9,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4-1 审计服务 289500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89,500.00 289,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1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审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1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审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1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审计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13)《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审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任一险种),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8)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人2025年01月至今其在本公司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的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审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任一险种),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8)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人2025年01月至今其在本公司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的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3(审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任一险种),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8)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人2025年01月至今其在本公司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的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4(审计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财务状况报告: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投标文件截止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任一险种),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7)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
(8)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被授权人2025年01月至今其在本公司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任一险种)的缴纳证明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6月2至2025年07月0,每天08:30:00至12:00:00,14:30:00至17:30:00(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