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 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CQDZZF-2标段开荒保洁服务2.工程地点:重庆市南岸区东部槽谷,茶园新区东南侧。
3.工程规模: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CQDZZF-2标段项目:规模12 台 22 线(DK156+710.306-DK157+160.306),总长450m,宽度366m,建筑总规模40.1万平方米,其中站房工程为8.54万平方米;站台雨棚2.067万平方米;城市通廊、市政及铁路停车场等线下配套设施10.06万平方米;换乘通道、平台及其他配套工程10.5万平方米;市政配套设施8.9万平方米。
4.工程内容: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CQDZZF-2标段开荒保洁服务。
5.承包范围: 重庆东站站房配套238区域、站房260层及以上、换乘中心、西北楼开荒保洁服务工程,具体详见附件,具体范围以最终现场实际为准。开荒保洁区域整洁度达到验收移交,若未满足移交要求,乙方无偿进行二次开荒保洁。
第二条 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国铁集团、地方政府及银行贷款。
第三条 本工程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1.必须是是经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完成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CQDZZF-2标段范围内的开荒保洁服务工作需求,质量及要求详见报价清单。(费用包含上述及所涉及的从进场到清理完毕的所有清洁工器具、人工费、管理费用、利润、规费、税金、一切风险费用,后期不再进行价格调整。)。
第四条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2.投标人应缴投标保证金 / 元整,投标单位必须从单位账户汇至我方指定账户(开户行名称: / 账号: / ),未中标人在3内退回投标保证金,利息不计,中标单位保留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交至履约保证金。
3.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含税价格为人民币784458.86元整(大写:柒拾捌万肆仟肆佰伍拾捌元捌角陆分 ),此招标控制价作为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 元(也可选择在投标人首次验工款中抵扣),待完成分包合同内容并达到合同约定的各项标准后,招标人于3内返还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利息不计)。
2.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不具有合同约定的履约能力被中途退场,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扣罚投标人部分乃至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proinvit.crecgec.com/# /home进行招标。
第七条 工程承包范围、报价方式及费用包括的内容:
1.承包范围:招标人委托投标人于招标人施工期间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向招标人提供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CQD ZZF-2标段重庆东站站房配套238区域、站房260层及以上、换乘中心、西北楼开荒保洁服务工程服务工作。
2. 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报价。
2.1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书”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并报价。
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报价书”中的相应报价。
2.3招标文件及报价清单中未明确的其他费用已含在已列项目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
3.承包范围费用(综合单价)所包含的内容:
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所需的人员工资、利润、上缴税金及各种手续费等各项费用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八条 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 其他类分包。
第九条 工期要求:
开竣工:2025年 7月 1
至2025 年 7 月31 日;
服务过程中,按招标人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
第十条 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 合同形式。
第十一条 工程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符合一般使用标准,同时符合招标人实际要求使用标准。
第十二条 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导致废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第十三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不晚于 2025 年 6 月 3以书面形式并委派专人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第十四条 现场考察:
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工程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考察。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书并勘察现场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 2025 年6月 30 日以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疑以传真方式进行答复,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对投标和招标文件等方面的问题。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作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现场,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自身责任和风险及因此为招标人带来的损失及风险。
第十五条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组成:
1.1投标函
1.2投标报价表
1.3承诺书
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5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若有)、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若有)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全部留存,投标人无权索回。
第十六条 工程量计算规则:
1. 按照招标清单中内容实际最终完成情况计算。
第十七条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有关投标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3.投标文件除图纸须用A3纸装订外,其他内容必须用A4纸装订成册,并应逐页标注页码,不得采用活页夹。
4.投标文件应印刷清晰整洁。
第十八条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60天。
第十九条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以U盘形式投递)。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投标技术文件部分除外)均须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正式授权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签署。授权书应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封面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行间插字和增删。
第二十条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层信封和外层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2.内层信封和外层信封上都应包括:
2.1投标文件递交场所的名称和地址。
2.2具有下列识别标志:
a. 投标工程名称: 新建渝黔铁路重庆东站站房及配套综合交通枢纽工程--CQDZZF-2标段开荒保洁服务
b. 2025 年 7 月 5 日 14:30 时开标,此之前不得开封。密封袋外包装为普通牛皮纸,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填写密封日期,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各两枚,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第二十一条 招标、投标、开标:
招标要求:
1.招标会定于2025 年 7 月 5 日 14:30 时整。
注册后查看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 2025 年 7 月 5 日 14:30 时前提交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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