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磋商内容及项目:
1、招标内容:采购病人监护仪一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三、项目预算金额:20.0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1 供应商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2023或20度经具有审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供应商的成立
不足1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和银行的资信证明);
1.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1.4 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备案证);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日计算的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截图;
(二)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天水)”网站(http://credit.tianshui.gov.cn/)(外地供应商以公司注册地信用查询结果为准)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前各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获取磋商文件文件的
(一):自2025年06月26 日至2025年07月02 日均可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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