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 项目,招标人为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 CZSCZQ-4项目经理部 一工区 ,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川藏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 安全材料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 新建川藏铁路雅安至林芝段 CZSCZQ-4标段 项目,位于四川省雅安市境内,起于雅安市,止于天全,起讫里程为 DK138+014.54~DK157+330 ,全长 19.32km ,合同工期: 116个月;合同金额17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 五桥六隧 ,分别为:新建隧道 15469m/6座,其中尖峰顶 隧道 9265m,蒙顶山隧道3005m;桥梁3492.789m/5座;路基339.428m/6段 。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 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安全材料包件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 、 经销商 或代理商 ,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 3)生产能力: 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2025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相关报表(三张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 1 月至今 )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5年 1 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
(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内(2023年 1 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 ; 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 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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