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刘闾路(钱胡路-环太湖公路)道路提升改造项目工程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794万元 , 招标人为 无锡市滨湖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
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本项目拟对刘闾路(钱胡路-环太湖公路)进行景观绿化提升改造,具体包括:
道路两侧梳林透绿,重要节点增植花、灌木及开花地被,部分苗木迁移,中分带景观绿化提
升,重要路口节点景观改造,更换景观步道铺装、路面彩色喷绘,增设骑行驿站、景观亮化
及城市家具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工程检测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工程检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被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职工;
(2)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内
容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备案类检测)具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类别须至少包含本项目招标范围中
所列检测项目;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
位合格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检测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4)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如为注册在外市的检测机构,须提供承诺书,按锡建质安〔2017〕31号文件要
求,注册在外市的检测机构,进入我市检测市场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纳入我市检测行业的统一管理,承接的项目同时应接受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质监机构监管。投标人承诺:如
中标,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历天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
标资格,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 2025-06-26 16:00到2025-07-03 16: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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