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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实训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6 综合实训   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实训中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黑发改社会27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资金来源为对上争取及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实训中心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
2.3建设规模:新建艺体综合实训中心建筑1栋,总建筑面积123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0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362平方米;配套建设校园道路、绿化等工程。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设计规范和标准,并达到规范要求的各阶段深度要求。
2.5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历天(其中:方案设计及评审10天、初步设计及审查15天、施工图设计及审查35天)
2.6招标范围:完成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学生综合实训中心项目设计的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结构设计、室内装修设计、室外景观设计、机电设备设计、舞台工艺、声学设计、超低能耗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装配式设计、人防工程、室外管网、弱电智能化等的相关技术服务。
2.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8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192.3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三个月(2025年3月至2025年5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承诺配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人员配备承诺书)。发包人可根据工程需要,要求承包人增派相关专业人员,及时完成建设任务。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为2025年6月217时00分至2025年7月3日17时00分(北京,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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