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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天宝饮料有限公司2025年度产品(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5-06-27 货物运输   运输   南天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天宝饮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产品(货物)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云南天宝饮料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内容:(1)供应商负责将“玉尔贝”饮用天然矿泉水(以下简称“货物”)从麻栗坡县天保镇城子上村运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地址和收货单位或收货人。(2)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监督卸货,做好货物交接并签收验收单。(3)按照招标人要求将周转桶验收后装车返厂,且周转桶运输返厂的费用不再另行计算。

2.2 服务要求:(1)货物运输时限。供应商须在接到招标人运输通知后 1 日内到达指定地点装车,并于 2 日内将货物完整、安全运达指定地点或指定收货人。(2)车辆及驾驶员要求:①供应商运输车辆不少于 13 辆,运输驾驶员不少于 13 人;②供应商保证所派车辆资质证件齐全、合法有效,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设备及手续齐全,经交通管理部门审检合格;所派驾驶员对所驾驶的车型具有相关资质及有效证件(如驾驶证、行驶证、从业资格证等);确保服务期内车辆在正常使用期和保险期内(交强险、商业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等);③供应商必须保证运输车辆干净整洁,并配备防护工具(保护层、防护栏杆、隔板等);④驾驶员健康状况良好,适合驾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能严格遵守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道路运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制度文件。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期限:1 年。

2.5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

2.6 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320 万元。

2.7 投标最高限价(不含税价):本项目为单价招标,实际运输费用根据区域运输单价、实际运输并验收合格的数量据实结算。各区域运输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具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普通货运(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实施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书面承诺)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含财务会计制度评价的内控评价报告或含财务会计制度评价的年度审计报告。若均不能提供,则应提供相应的书面承诺)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2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供应商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书面承诺)
(4)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6)供应商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书面承诺)
(7)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若投标人被列入上述名单,则投标无效)
(9)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无涉税、涉及社会保障资金方面的行政处罚信息。(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若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存在

涉税、涉及社会保障资金方面的行政处罚信息,则投标无效)
(10)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无涉及员工社会保障方面的败诉裁判文书。(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记录,则投标无效)
3.3 投标人向招标人保证,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产品不会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专利、版权、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的侵犯。如有上述情况发生,则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提供书面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 2025 年 6 月 23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6 月 27 日 17 时 00 分(北京)……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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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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