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绥化市文化旅游康养城项目市政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1.2项目编号:CG
1.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采购内容:垃圾清运,具体详见下表及竞价采购文件。
运输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单价 |
税率(%) |
采购预算总价 |
备注 |
垃圾清运 |
/ |
立方米 |
1782 |
36.00 |
3 |
64152.00 |
|
合计 |
/ |
/ |
/ |
/ |
/ |
64152.00 |
注:上述运输采购预算单价、采购预算总价均含税。
1.5供货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1.6项目地点:肇东市五站镇东发乡。
1.7其它要求:
1.7.1质量标准:质量满足国家标准。
1.7.2按采购人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1.7.3计量方法:详见1.4条。
1.8付款方式及
1.8.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每月支付上月结算额 70%,尾款根据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支付。
1.8.2付款:/。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64152.00元。意向供应商所报价格为总预算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限价,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采购单价限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无效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3%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的保险费、货物的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供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3.2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3%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报价。如有其他税率请自行计算上报价格。竞价结束后,如成交供应商实际开具发票的税率非3%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次竞价价格需进行核算并公示。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9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10意向供应商风险等级为低,以天眼查(https://www.tianyancha.com/)查询结果为准,如风险等级不为低,不得参加本项目。
4.1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6月214时00分至2025年7月0
14时00分(北京
)……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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