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河卷烟厂2025年度污水站维修改造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河卷烟厂2025年度污水站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TC25
2.3 招标内容:对腐蚀老化较为严重的气浮池、臭氧深度氧化塔、生物除臭塔等设备进行维修改造;对现有事故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进行清淤,同时对水解酸化池内填料耗材进行更换;对新建的调节池、污泥池增设配套设备设施;配套电气工程建设及系统安装调试等。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4 项目工期:12历天(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入场开工之日起计算,开工后,因招标人及不可抗力导致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的天数不计入工期)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5 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相关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和标准。具体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2.6 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福城街道云南弥勒产业园区红河路1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信誉要求:
(1)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提交承诺书);
(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招标代理公司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统一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2至2025年07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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