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融和医院污水处理站清淤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阳光融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阳光融和医院污水处理站清淤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
招标项目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36-5035535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招标要求 |
1 |
阳光融和医院污水处理站清淤项目 |
项 |
医院污水处理站调节池面积约122平方米,池底固体物淤积深度约1-1.5米。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项目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如成立三年以上,需保证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公司服务内容符合采购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方不得有围标行为,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四、报名:2025年6月2
-2025年7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