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中医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牡丹区中医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人为菏泽市牡丹区中医医院,资金由医院自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结合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现决定对本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择优选定供应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D……
2.项目名称:牡丹区中医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29.8万元
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牡丹区中医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预算为29.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采购需求:设备名称及采购要求:
设备名称及要求 |
数量 |
采购要求 |
全自动非接触眼压计 |
1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 件 |
生物测量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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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熏蒸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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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底照相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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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视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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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光治疗仪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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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弱视训练仪 |
1 |
二、潜在供应商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符合以下要
求:
1、潜在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提供与投标产品相适应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资格条件证明;
3、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6、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一)获取:2025年06月2
08时30分-2025年07月0
17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