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金洲山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502-440115-04-01-746587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沙金洲山配套设施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沙金洲山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
标段(包)名称 | 南沙金洲山配套设施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项目选址北至金岭一横路,西至环市大道中,东、南临近金洲涌 | ||
资金来源 | 区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100%区财政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选址北至金岭一横路,西至环市大道中,东、南临近金洲涌,总用地面积约4.25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建、绿化、建筑、给排水、电气及配套设施等。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共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勘察设计范围:(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招标范围(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内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含修测)、初勘、详勘、超前钻、物探、管线摸查(含三维陀螺仪检测、QV 检测、CCTV 检测、电缆线路识别等)、现场服务等。(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招标范围(详见勘察设计任务书)内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外电等)和预算,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章、树木保护专章、海绵城市专章、无障碍设计专章以及其他各类专项设计,设计相关报批报建、技术文件编制、专项深化设计及必要的专项研究,变更设计(如有)、现场服务、配合竣工图编制相关工作等。2.2施工承包范围包括且不限于:(1)招标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施工措施(含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包验收通过(含附属工程)、包照管、包移交、包资料整理移交档案、协助办理竣工备案、包结算(含结算文件编制)、包保修等)。(2)协助相关报批、报建、验收:承包人派出专人协助发包人开展项目的报批报建工作,配合征地拆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凡工程中涉及到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质量安全、节能、水利、交通等有关部门验收及检查的项目,及时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参与验收、落实整改工作。竣工验收前,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验收通过后,协助办理竣工备案等。 | ||
工期(交货期) | 勘察设计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发包人将根据项目推进实际,拟定勘察(如有)设计阶段各节点工期计划,承包人须按照发包人下达的计划任务书及节点要求提交各阶段勘察(如有)设计成果文件。 施工工期:12个月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932.23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勘察方:满足以下①、②、③任意一种资质情况: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设计方: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施工方: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设计总负责方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5)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3年1月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总负责人应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设计类)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建造师的专业及项目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4)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负责设计义务的联合体设计总负责方派出;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办方派出。(5)设计项目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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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自 2023年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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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注册后查看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 |
2025年6月2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 |
2025年7月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