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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龙保馨苑保障性住房改造五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06-28 保障性住房   保障性   嵩明  

嵩明县龙保馨苑保障性住房改造五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嵩明县龙保馨苑保障性住房改造五期工程经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嵩明县荣深生态新城投

资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嵩明县龙保馨苑保障性住

房改造五期工程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

欢迎潜在的合格磋商申请人参加该项目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嵩明县龙保馨苑保障性住房改造五期工程。

2.2 项目地址:嵩明县龙保馨苑小区。

2.3 项目概况:嵩明县龙保馨苑保障性住房改造五期工程,总共改造房屋数量 120 套,其中 C1'户型 70.72m2数量 20 套,C1 户型 73.35m2数量 20 套,C2 户型 69.71m2数量 40 套,C3 户型 73.3m2数量 40 套。

2.4 采购范围:完成嵩明县龙保馨苑保障性住房改造五期工程,改造及装修施工内容、楼栋房间号、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或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5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及其他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和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一次验收合格。

2.7 采购预算约为 285.058103 万元。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竞争性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企业自有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磋商申请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磋商申请人(2022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至少完成过 1 个以上(含 1 个)类似装修施工业绩,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 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

3.5 技术负责人要求:需具备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

3.6 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 年至 2024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可不提供利润表,成立不足 1 年的,附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财务证明资料(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3.7 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1)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无因磋商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磋商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提供书面承诺。(2)磋商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若磋商申请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竞标将被否决(由代理机构在评审前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3)磋商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竞标活动,否则其竞标将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9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磋商申请人,需于 2025 年06 月 24 日 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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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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