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四航局港尾中心渔港项目汽车衡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海区港尾中心渔港工程项目经理部(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衡(物资名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规模:防波堤320米;600HP渔业码头泊位9个,其中1#、2#泊位兼靠2000t冷藏船,长450米;500t渔政执法码头1个,长78米(设1个500t级执法船泊位,采用浮码头结构,包括1座钢趸船尺度为50米×12米×2.4米,1座钢引桥及配套的撑杆、锚链等设施);引桥4座,总长178.4米;港池疏浚41.93万立方米,港池清礁1.55万立方米;卸渔区及堆场5420平方米;港内道路11320平方米;原护岸加固560米;渔政执法办证中心995.9平方米;渔港信息化(本工程不含)、水电、环保及导航设施等。
(2)招标内容:本次不分包件采购,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分批次供货。供货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具体供货周期视需方施工进度而定,以项目完工为准)。详见下表:
表一:材料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暂定数量 |
备注 |
1 |
汽车衡 |
3m*16m-120t |
套 |
2 |
|
(3)品牌要求:汽车衡执行JJG 1118-2015《电子汽车衡(衡器载荷测量仪法)检定规程》,若上述标准有更新,则执行最新的标准和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近一年内有一个及以上的大型工程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证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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