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因我公司环保季度比对监测合同于2025年7月到期,应环保相关要求, 我公司比对监测工作需继续执行。为保证我公司环保比对监测工作的正常开展。现申请与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签订我公司二期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二期1号机组)比对监测和与第三方环境监测公司签订我公司二期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二期1号机组)、厂区循环冷却水 (循环水排口)、厂区生活污水(八一水煤浆总 排口)、厂界氨、厂界颗粒物、厂界噪声、地下水等项目自行监测合同。
1.2采购范围及要求:
检测项目包括:公司二期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二期1号机组)比对监测,二期有组织废气排放口(二期1号机组)、厂区循环冷却水(循环水排口)、厂区生活污水(八一水煤浆总排口)、厂界氨、厂界颗粒物、厂界噪声、地下水等自行监测项目。
1.3结算付款方式:银行承兑付款;采用固定总价结算方式,通过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办理挂账付款手续。
1.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5工期:1年。
1.6最高限价:170000.00元。
1.7实施地点:枣庄八一水煤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监测单位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具备CMA认证资质;
2.3人员要求:具有最低限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4业绩要求:具有同类型业绩;近3年内具有国内不少于2项类似项目业绩;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年内(2022年1月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6月2起至2025年7月3日17:00时止(北京
,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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