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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河扩挖工程(郑村排干段)等7个项目环境监测及验收询比采购公告
日期:2025-06-28 环境监测   监测及验收   排干  
友谊河扩挖工程(郑村排干段)等7个项目环境监测及验收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友谊河扩挖工程(郑村排干段)等7个项目环境监测及验收

1.2 采购人: 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3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政府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1)友谊河扩挖工程(郑村排干段):项目位于昝岗组团北部,郑村排干两岸。郑村排干雄县县界至友谊河汇入口2.55km,桩号范围Z0+000~Z2+550,设防标准为10年一遇,防洪墙等级为5级,防洪墙长度4.15km(单侧计),汇流口进行岸坡防护,防护长度60m(单侧计)。涵管桥改建桥梁2座,八东村1#桥、八东村2#桥。

(2)大清河治理工程(雄县段二期)朱各庄段:起点位于新盖房枢纽灌溉闸,终点位于保静线南,河道中心线长度11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河道穿村段进行河岸护砌,长2.58km;修建大清河左、右岸巡河路8.4km,其中左岸堤顶巡河路长6.9km,右岸堤顶巡河路长1.5km。

(3)小东海排涝水系连通工程:该工程位于雄县龙湾郊野单元附近,包括马庄干渠下游段、小东海连通渠两条河道,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治理总长度约4.95km,其中马庄老干渠实施范围为十字闸往东经N1路、E1路至环村东路段,小东海连通渠起点马庄老干渠(桩号2+963),终点大清河左堤后。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河道防护、巡河路、交叉建筑物、小东海泵站、大清河节制闸等。小东海泵站设计排涝流量14m³/s,大清河节制闸设计流量67m³/s。

(4)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本工程包括主槽疏挖工程、主槽防护工程、桥梁及机耕路改造工程、沿线交叉高铁、高速、市政高架的现有桥墩设施的保护工程。

(5)瀑河治理工程(安新段):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寨里组团南部,藻苲淀西岸,主河槽疏挖长约6.505km,起点为小营村新区边界,终点至藻苲淀;右堤加高培厚长约5.008km,起点为北头村新区边界终点至东马村与漕河左堤衔接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挖整治、堤防加高培厚、桥梁拆除重建等。本工程土方开挖约96.18万立方米,土方回填约83.33万立方米,占地99.83公顷。

(6)南拒马河主河槽扩挖工程:本工程疏挖范围为南拒马河沟市村西至新盖房枢纽,全长21.2km,桩号(K0+000~K21+245),桩号K6+750现状为气盾坝,气盾坝进口铺盖高程8.5m,闸底板高程8.9m,下游出水高程8.3m,气盾坝消力池后设置1:10坡度的海漫与现状河道衔接。桩号K0+000处为新盖房枢纽,新盖房枢纽引河闸底板高程7.9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主河槽疏挖及水闸改造、增设补水泵站工程。

(7)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枣林庄闸至雄商高铁段: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枣林庄闸至雄商高铁段,新建堤顶路长约3.26公里。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交通工程、物联网工程、雨水工程等(不含泵站)。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根据环评影响报告表(书)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完成施工期、运行期的环境监测(包括但不限于水质、环境空气、噪声、土壤、生态环境等),并编制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依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最新要求和需要,配合开展环境保护相关的行政验收。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友谊河扩挖工程(郑村排干段)、大清河治理工程(雄县段二期)朱各庄段、小东海排涝水系连通工程、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

二标段:瀑河治理工程(安新段)、南拒马河主河槽扩挖工程、赵王新河左堤生态防洪堤建设工程(二期)枣林庄闸至雄商高铁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标段。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标准:成果文件满足国家、地区、行业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高要求的规定为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检测项目包含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噪声、土壤)。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④供应商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

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

b.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采购项目同一标段中报价,否则各相关报价均无效;

d.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询比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要求;

e.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报价、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各供应商可以对多个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5其他要求: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6月214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8时59分00秒(北京,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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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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