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TC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快速调动车、重型泡沫车等消防车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民航发展基金、省市政府资金及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快速调动车、重型泡沫车等消防车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工程车辆设备采购--快速调动车、重型泡沫车等消防车辆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快速调动车2辆、重型泡沫车2辆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8内到达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交货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所投产品指快速调动车、重型泡沫车)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给一家代理商参与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已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参与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如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授权2家及以上代理商或制造商与被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将导致其同时资格评审不合格。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或信誉要求截图。
3.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另将通过“天眼查”等第三方平台对所有投标人进行查询,不得存在上述情况。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39:00时起至202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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