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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智慧路灯及红绿灯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竞招标公告
日期:2025-07-01 红绿灯   路灯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8S142T19号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智慧路灯及红绿灯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50000  

    最高限价(元):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一四二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智慧路灯及红绿灯及配套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6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智慧路灯及红绿灯及配套设备采购(含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1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 年第16号);
(5)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7)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兵财库〔2021〕7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完整、准确、真实的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其他组织)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任何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报价评审时执行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执行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政策的,需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5年06月3至2025年07月0,每天00:00至14:00,14:00至23:59(北京,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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