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龙游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与要求 |
预算总价 |
最高限价 |
1 |
龙游县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一期) |
详见招标内容 与要求 |
418.95万元 |
418.95万元,最高综合单价3.15元/瓦。 |
五、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供货安装总工期共18历天(项目具备安装条件后,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之日起),本项目供货安装总工期内完成光伏并网发电、通过竣工验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等全部项目内容。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建设情况调整或核减项目建设工程,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如在中标人没有完全履行本项目义务之前,因政策原因致使本项目无法履行或履行对招标人不具有经济价值的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并不得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投标人自投标截止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⑴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投标人资质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⑵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备案信息截图”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
注册后查看
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开标
,下同):2025年7月23日09时00分00秒。